节能汽车可以免征车船税-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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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一、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一)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

    节能汽车可以免征车船税-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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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二)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轻型和重型商用车);

    2.燃用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二、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二)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2.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标准;

    3.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

    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院规定的,依照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标签: #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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