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就是你要是没车就得排号,拿到号才能买车,要不买了也不能上路,如果有车就不能再买了,只能换。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0年12月3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和区(县)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 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 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第二章 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八条 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九条 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第十条 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的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前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质监、国税、地税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在接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息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需要提请上级部门配合审核申请人信息的,上级部门审核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审核期限。
第三章 指标取得和使用
第十三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在指定网站上分批公布有效编码。
经审核认定为无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结论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审核部门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复核意见,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第十四条 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摇号时间或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 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查询摇号结果,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指标管理机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和个人经摇号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单位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第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购置税档案转移、二手车销售验证、车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或者办理车辆转入本市购置税档案转移时,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
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别查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车辆赠与公证书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材料和内容。
第十七条 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以下简称更新指标)的,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比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细则的分工和工作实际,制订本部门审核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并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人员未按本细则要求履行查验职责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申请人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和使用指标的行为、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指标管理机构、各审核部门和监察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条 对于提供虚信息、材料或者伪造、涂改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相关审核部门查实后应当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或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下列用语含义:
(一)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营运小客车是指《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为 “出租客运”、“租赁客运”、“教练”的小客车。
(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驾驶小客车资格的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 因***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车辆销售经营者已经与客户签订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的,不适用本细则。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口境外人员自带车辆的,不适用本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指标管理机构自2011年1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监察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现在北京一个车牌到底值多少钱?
如题主想要了解的“北京什么汽车可以免摇号?”相关内容介绍有以下:
北京电动汽车无需摇号:
1、是按车型而不是车座的,北京只对小客车配置指标进行摇号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的规定 总则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轮候等方式取得。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车指标。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 附则 第三十二条 ;
3、本细则下列用语含义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北京小客车指标有效期将延长至几年?
2018年,北京人口为2154万,比2017年减少了17万。
北京的人口负增长和大多数北方人口的负增长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北京故意控制人口,而北方许多城市则是被动的人口外流。
为了减轻对城市的压力,北京的汽车还受到购车限制政策的约束,这体现在车牌限制中。
2018年,北京的小型乘用车数量为12万辆,其中个人指标为109,600件。 2019年,北京的小型乘用车数量为100,000,其中包括92,000个个人指标。
显然,除了北京的人口受到控制外,北京每年发行的车牌数量也在下降。
不要以为每年有90,000个指标。在这个拥有20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中,有数百万人参加**。每次的中奖率只有0.1%-0.2%。
一个人每年在北京摇六次。一年的最高获奖率是1.2%。根据正常数字,可能需要超过100年的时间才能撼动这个数字。到那时,世界人口已经发生了变化。
稀缺带来高价。
北京的个人车牌是不允许转让的,但是可以转让公司名称下的车牌。
具体方法是购买xx公司并将法人更改为您自己。然后,公司名称下的车牌将跟随公司使用其自己的名称。
坦率地说,购买车牌等同于购买公司。
目前,市场价格相对混乱,从120万到450万以上。如果车牌有昵称,价格会更高。
将来,此车牌的价格将上涨,原因有两个:
1.北京车牌供应减少,但需求增加;
2.自今年11月起,北京将限制外国车牌进入北京,这将加剧市场紧张的气氛。
因此,北京车牌的价值在于如何动摇它们,而稀缺性的价值则在继续上升。
北京 封闭小货车需要摇号吗?能直接上牌子吗?
北京小客车指标有效期延长至一年。
新修订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正式公布,修订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将原来6个月的指标有效期延长至1年;增加了不予办理更新指标的情形。
新的暂行规定于2018年1月15日施行。在正式施行前已经持有的、尚在有效期之内的指标将自动延期。
扩展资料:
四种情形不予办理更新指标
为了更好地落实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2013年颁布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北京市存量机动车的规范使用管理。对于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并已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告牌证作废的车辆,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将不再受理更新指标的申请。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指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的情形有:
(1)达到使用年限(其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小微型、中型、大型出租载客汽车使用年限分别为8年、10年、12年,租赁载客汽车15年);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对于第4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各类机动车的检验周期,其中针对小客车的有: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交通管理部门建议,机动车所有人自行计算机动车检验周期,如名下车辆因超过三个检验周期,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请在2018年1月15日前办理交售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并办理注销登记,以免影响生成更新指标。
人民网-北京小客车指标有效期延至1年 4种情形不予办理更新
不用摇号,可以直接上牌。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轮候等方式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根据个人参加摇号的累计次数设置阶梯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6次(含)以内未中签的,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7次至12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累计参加摇号13次至18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3倍,以此类推。
扩展资料:
货车在北京限行规定:
北京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3时,禁止在五环路(不含五环路)以内道路通行;核定载质量8吨(含8吨)以上载货汽车禁止在五环路主路通行。
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含六环路)以内道路通行;每天零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含六环路)以内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除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外),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全天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六环路(含六环路)以内道路通行。
2017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每天零时至6时,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北京市生产生活需求并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及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可以进入六环路(含六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参考资料:
北京小客车管理系统-《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参考资料:
人民网-北京:9月21日起对货车取新的交通管理措施标签: #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