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上高档汽车标准-高档小汽车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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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私设小金库如何处理
  2.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会计和税法规定一致吗
  3. 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4. 汽车保险车船税收费标准
  5. 税法规定车辆使用年限

问题一:实行从价税有哪些税种 1、房产税

2、印花税

3、消费税 烟(雪茄、烟丝)、其他酒、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税法上高档汽车标准-高档小汽车增值税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4、关税

5、增值税

6、营业税

问题二:从价税有哪些? 从价税有: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问题三:什么是从价税? 没有“从价税”,只有从价计征的说法。所谓从价计征,就是以照销售的价格形成的金额计算税款。例如新疆以前的***税,是从量计征的,就是销售一吨征收多少,自2010年起改变了,以从价计征,就是销售一吨,按照销售的价格计算征收。目前销售的白酒,就是从量和从价复合计征的。定额税*销售量+定额税率*销售价格

问题四:从价税都有什么啊 从价税有: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问题五:什么叫从量税?什么叫从价税 从量税(specific duty)是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税收。从量税额计算的公式是: 税额=商品的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从价税是按照进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的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计算公式是: 税额=商品总值×从价税率

用通俗的话讲,从量税就是按商品的数量来计算其税收,与其经济价值无关;

从价税是按商品的销售价格作为计税的基础,其税率一般表现为百分比,是与商品的价直接相关的。

问题六:从价税与从量税有哪些区别 一、从量税是按照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税。其中重量是较为普遍***用的计量单位,一些国家***用毛重的计量方法,一些国家***用的是净重的计量方法,或***用“以毛作净”等计量方法。 从量税额计算的公式是: 税额=商品的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如欧盟1992年的税则规定,每百升香槟酒征收40欧洲货币单位的关税。我国也对啤酒、原油、感光胶片等进口货物***用从量税的课税标准。 征收从量关税的特点是手续简便,可以无须审定货物的规格、品质、价格,便于计算。因单位税额固定,对质量次、价格廉的低档商品进口与高档商品征收同样的关税,使低档商品进口不利,因而对其保护作用比较大。国内价格降低时,因税额固定,税负相对增大,不利于进口,保护作用加强。为此,有的国家大量使用从量关税,尤其被广泛适用于食品、饮料和动、植物油的进口方面。美国约有33%税目栏是适用从量关税的;挪威从量关税也占28%。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品多属较高的档次,相比发展中国家需承担高得多的从量关税税负。从量税与从价税相对应。 二、从价税是按照进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的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计算公式是: 税额=商品总值×从价税率 如我国19***年税则规定,税则号列9004.1000项下的太阳镜应征税额为其进口完税价格的20%。 从价税为从量税的对称。是以课税对象的价值或价格形式为标准,按一定比例计算征收的各种税。是依税收的计税标准进行的归类。 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货币税逐渐代替实物税。从价税得到广泛的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多数税种,如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都属从价税。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价格不是单一的,因此如何确定计税价格,往往直接关系征纳双方的利益。从价税一般都以实际价格为计税标准。如中国的产品税规定,工业产品按产品实际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对***购的应税农产品,按实际***购价格计算纳税。有些特殊情况,从价税计税价格的选择还需考虑与其他有关政策的配合。例如关税,世界各国***用的征税价格标准很不一致,大体上分为到岸价格、离岸价格和法定价格三种。选择什么价格为计税依据,既要符合国际规则,又要考虑国家的外贸政策和财政收入。 区别:①从价税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即便在发生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计税依据也会随价格的上涨而增加,使税收收入不受通货贬值的影响。 ②从价税税负相对较为公平。 1)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关税等, 2)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规定固定税额计征的税种。如***税,车船、土地使用税等。 3)从价税在一般情况下,征税对象价高则税多,价低则税少,税收负担比较合理,但却不利于促进企业改进商品包装,因为改进商品包装而价格提高后,税额也会增加。从量税则有利于鼓励改进商品包装,计算也比较简单,但是,如果不分等定税或分等过粗,税负则不公平,而分类过细又会使制定税额的工作过于繁琐。

问题七:哪些税是从量计征的,哪些税是从价计征的? 按照我国目前的税法规定,除部分关税、***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和盐税等实行从量税,其他的税种基本上都是从价税,典型的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等

问题八:消费税是从价税吗 消费税的税率包括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类。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 1%-56%2.定额税率: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汽油、柴油)3.复合税率:适用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甲类乙类卷烟 正确答案:CD

问题九:税收分类方式主要有哪些 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分为: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行为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财产税(房产税,契税). 按税收管理和使用权限分:中央税(关税,消费税),地方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价内税(消费税)和价外税(增值税) 按计税标准为依据划分: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从量税(***税,车船使用税) 按税负是否转嫁分:直接税(所得税)和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

问题十:目前我国有哪些税种?每个税种的概念? 构成一个税种的主要因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税、免税及违章处理等。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也往往是税种名称的由来。同时,每个税种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其存在依赖于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 目前我国税收分为流转税、所得税、***税、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中国现行的税种共18个种,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这3个通过立法,其他绝大多数税收事项都是依靠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来规定。

我国的税种分类主要有:

1.按课税对象为标准分类:

流转税: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按课税对象分类的一类税(包括遗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等)。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诸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

***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如***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2.按税收的计算依据为标准分类:

?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等优点。如我国现行的***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税种。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类:

?价内税:是指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成部分的―类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种。

?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在商品价格之内,不作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目前商品的价税合一并不能否认增值税的价外税性质)。

3.按是否有单独的课税对象为标准分类

?正税:指与其他税种没有连带关系,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并按照规定税率独立征收的税。征收附加税或地方附加,要以正税为依据。我国现行各个税种,如增值税、营业税、农业税等都是正税。

?附加税:是指随某种税收按一定比例加征的税。例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在按照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应当另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缴纳地方所得税。该项缴纳的地方所得税,就是附加税。

4.按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限为标准分类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 *** 征收和管理使用或由地方 *** 征收后全部划解中央 *** 所有并支配使用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关税和消费税等。这类税―般收入较大,征收范围广泛。

?地方税:是指由地方 *** 征收和管理使用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严格来讲,我国的地方税目前只有屠宰税和筵席税,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16号,筵席税已经失效)。这类税一般收入稳定,并与地方经济利益关系密切。

?共享税:是指税收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属中央 *** 和地方 *** 共同拥有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税等。这类税直接涉及到中央与地......>>

私设小金库如何处理

2012元旦实施新政解读

1、新车船税法施行八成车主减负

新政:

2012年1月1日施行的新车船税法,将乘用车按照排气量的大小,分为7个档次进行计税。记者从无锡地税部门了解到,江苏的税额标准***用的基本都是税法规定的“下限”。

解读:

据了解,目前无锡1.6L(含)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占到全市车辆总数的近五成;1.6L以上排量至2.0L(含)排量的乘用车占到全市车辆总数的近三成,全市近八成的车主今后车辆税额将减少或不变。

根据新的车船税计税方法,排量小的车税额标准就低,这也意味着,2012年元旦起,市民购买1.0L排量的奇瑞QQ,每年要缴纳的车船税为120元,比以往少了60元。但如果你想要买4.0L排量以上的高档汽车,每年缴纳的车船税达到3600元,比往年多缴纳3240元。2.0升排量成为本次车船税增加与减少的分水岭。

乘用车(9人及以下)缴税标准分档:

市地税部门提醒市民,缴纳车船税可以***用两种方式:

A,纳税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B,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强险时一并缴纳车船税。(最近交强险到期,要办理明年交强险的市民,可以先登记,元旦过后按规定自行前往纳税服务大厅申报缴纳2012年度车船税税款,或者由保险机构代缴也行。)

根据车船税缴纳规定,车船税是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的。如果你是2月1日买的新车,那么你的车船税只需要从2月份开始征收。(高晶)

2、车购税不需过户实地验车范围缩小

新政:

修改后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从2012年元旦起,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将被取消,并且还调整了实地验车的范围。据无锡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此举将很大程度上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市民购买二手车将更加方便。

解读:

其核心内容,是取消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规定,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手续。另外,新规还明确,在为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手续时,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再进行实地验车。只有属于减免税申报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才保留了实地验车。

新规出台前,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要求车主到公安车管部门办理车辆变动手续后,也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手续。对不熟悉具体环节和所需资料的购车人来说,往往因为一两份资料的未备齐导致来回奔忙。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业务,可以节省纳税人的时间和费用,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国税局工作人员提醒购车人,为加强对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监管,新征管办法增加了第六条,规定“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须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高晶)

3、交通违法罚款代收银行全省统一3家

新政:

从2012年1月1日起,江苏省统一确定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江苏银行为交通违法罚款代收银行,市民可通过3家指定银行网点柜面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今后将逐步推广自助终端、网上银行等缴款方式。

解读:

交通违法罚款曾由江苏银行代收,后经过省内调整,转由工商银行代收,此次代收银行再度调整。无锡亦将按省内要求同步调整,并在原代收网点张贴相关告示。无论是车辆、驾驶证年审之前处理电子警察记录,还是在路上交通违法被现场处罚,驾驶人都要先拿到交巡警开具的处罚决定书,然后再到处罚决定书上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此次新旧代收银行变更会有一个过渡期,1月1日之后开具的处罚决定书指定银行为全省统一的3家银行,而1月1日之前已经开具的处罚决定书,驾驶人可以到原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由于市区已有50多万名驾驶人办理了工商银行的驾驶人信息卡,目前无锡的驾驶人信息卡服务功能逐渐丰富,持有人每次发生非现场违法后,交巡警部门都会发短信告知持有人,持有人也可以主动发短信查询自己未处理的违法记录,据悉以后服务功能还将继续开通。很多驾驶人有年审前一次性处理违法记录的习惯,先到窗口开出处罚单再跑银行,往往还是要走两个地方。因此一些驾驶人表示,比起代收银行调整,他们更希望手续可以进一步简便。据悉,交巡警方面已***在市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增设银行POS机,今后驾驶人有望在窗口查询和拿处罚单后,当场刷驾驶人信息卡或其他***缴纳罚款。

4、购房满70平米可落户无锡

新政:

从2012年1月1日起,无锡市户口准入政策实行改革,新规定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含二手房),户籍建筑面积达70平米以上,且在无锡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据了解,2003年起,无锡市就出台了相关户口准入政策。对于其中“购买成套商品房住宅(含二手房),户籍建筑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且在无锡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的政策,自明年元旦起停止执行。而其他的5条户口准入政策,如“被无锡企业录用并参加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在无锡自购人均建筑面积达2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等,都没有变化。

解读:

市公安局户政处户政信息科科长朱立农表示,由100平方米下降到70平方米,主要是近年来房价上升较快,购房成本增高。综合考虑,对已经在无锡工作、生活稳定,购买了7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人员予以落户比较合理。

满70平米,有稳定工作的,只要有相关的社保证明即可,对缴纳社保的年限没有要求。明年1月1日开始,在市***行政服务审批中心、市区七家公安分局的户政部门8个受理点均可受理,落户者住在哪个区,就到那个区相应的公安分局办理。办理落户时,持房产证、社保证明、户口本、***,一般10个工作日即可办理完成。

这一户口准入新政的实行,意味着有70平方米以上房子的外来人员可以成为无锡市民,享受与户籍人口同样的待遇。如子女就学、高考,以及可以享受市民的社保等。(于洋)

5、出入境、边检手续进一步简化

新政:2012年1月1日起,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并办妥多次有效签注的内地居民出入境时,在《往来港澳通行证》上免加盖边检验讫章,避免因频繁加盖验讫章导致证件签注页过快用完而更换证件。

同时,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可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或居民***向全国任一边检站或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查询本人5年内的出入境记录信息,边检站、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免费提供查询结果。

解读:从无锡边检站了解到,公安部新推出了边检和出入境便民措施,其中有两条对无锡市民比较“受用”。据介绍,由于持有多次有效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内地居民出入境比较频繁,每次加盖验讫章容易导致证件和签注仍在有效期内,而签注页却很快用完,无处加盖验讫章,需申请换发证件,十分不便。实行免加盖验讫章措施后,能解决频繁更换证件的问题。

另外,现在出入境证件遗失补办,以及就业、教育、纳税等方面需要核查出入境记录的情况越来越多,而市民一旦更换了通行证或证件,就无法根据现有证件上的“章”计算出入境次数。此前,边防检查机关只受理有关国家机关核查出入境记录的书面申请,个人有需求的,需要到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不太方便,而现在市民可以就近向边检站、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查询了。(容芊)

6、地沟油管理有望规范

新政:

作为无锡垃圾收集深度分类的一个重要部分,从2012年元月1日起,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将进入规范化,《无锡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有关部门将在市区开展餐厨废弃物规范管理的试点和推进工作。

解读:所谓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是指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食品加工单位是指从事各类食品加工的企业。饮食经营单位指酒店、宾馆、饭店、茶餐厅、美食店、快餐店、小吃店以及其他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企业。单位食堂是指自行供应职工或者学生餐饮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及部队食堂等。

有关部门要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要遵守三项收集要求。首先是分开收集:将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其次是环境卫生: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污染防治设施完好、密闭和整洁,定时清洗收集容器,做到容器外表无污渍和油渍;并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最后是日常维护: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做好收集容器的日常维护和修理,保持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7、殡葬实现

新政:

《无锡市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12年1月1日起实行,规定对不享受一次性丧葬补贴的对象,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用。城乡居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享受民政部门抚恤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享受民政生活补助的参战涉核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公安机关运送并开具证明的无名尸等9类特殊对象,在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再免除小告别厅租用费和在市殡仪馆1年骨灰盒寄存格位费,合计最高可免1610元。

解读:

据了解,锡城的一般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去世时,都可从社保领取一次性丧葬补贴。但另有近80万还未参保的市民无法享受这一补贴。2012年元旦《办法》实施,意味着所有具有无锡市区户籍的人群都将纳入殡葬***保障体系。

从2005年起,无锡就开始逐步探索并实施对社会弱势、特殊群体实行丧葬基本费用减免政策,部分费用由***埋单,成为全国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先行地区之一。2007年和2008年,市***及相关职能部门分别下发文件,对低保对象和“三无五保”对象减免接尸费、火化费等基本殡仪服务费用。2010年底,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无锡市市区居民丧葬免费政策实施办法》中,更进一步扩大了普惠范围和普惠类型,对九类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基本丧葬服务费减免政策,对市区户籍居民实施骨灰撒海或可降解骨灰盒方式处置骨灰费用全免政策。(

8、房产证取消“一房多本”

新政:

从2012年1月1日起,房屋登记部门将摒弃以往共有房屋登记必须“按人发证,人手一证”的模式,引导权利人选用“多人一证”的模式,由共有产权人之一持有和保管。房屋共有产权人的姓名和数量,都将在这唯一的一本纸质房产证上清晰标明。

解读:

对于之前一直使用的“一房多证”的模式存在很多弊端。同一套房屋的各个共有产权人均持有一本房产证,如果遗失了其中的一本,其他相关的房产证全部需要重新补办。如果一本房产证发生调整,便会影响其他房产证。如果去银行抵押,其中一本所有权证遗失的话,需要全部补齐后才能办理抵押登记,相应的手续也就变得非常麻烦。登记部门负责人表示,***取一套房屋发放一本产权证,不仅便于保管,还可以避免上述麻烦。而且“一房一证”同样保证共有***益不受侵害。因为从某种程度而言,登记簿的法律效力高于产权证,即当两者发生不一致时,以登记簿为准。所以要逐步引导市民淡化“持证”意识,强化登记簿的作用。办理“一房一证”之后,其他的共有产权人的权益同样得以公示。(练维维)

9、电视剧禁插播广告

新政:

从明年元旦开始,观众可以从头至尾,畅快地看完每一集电视剧了。11月28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为确保新政策得到切实执行,11月28日,广电总局还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级广播***行政部门全面监看各级电视台的落实情况,对仍插播广告的播出机构,将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解读:

针对“禁插令”,12月7日,市文广新局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布置监管任务。会议提出,各播出机构必须高度重视,调整好2012年的节目编排和广告投放,按时执行新政。同时要求,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看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据悉,无锡广电集团,江阴、宜兴台和教育电视台均一致表示,坚决贯彻执行总局下发的“禁插令”,并将迅速部署贯彻落实,按新政要求重新编排广告。并会以此为契机,积极应对,以提高频道栏目的品牌品质。(张月)

10、火车票全面实行实名制

新政:

2012年1月1日起,所有旅客列车开始实行实名制购票、验票、乘车制度。

解读:

简单地说,火车票实名制就是旅客凭有效***件购买火车票,车票票面上增印旅客身份信息,旅客进站要持本人有效***件和车票,车站核对相符后,方可进站上车。在每年农历春节前后,全国都会发生一种叫做春运的大规模交通运输压力现象,火车票实名制的诞生正是与春运有关。6月1日起,全国所有动车组列车第一个实行购票实名制,随后6月底京沪高铁率先实行了网络售票,使旅客可以省去到车站或代售点排队买票的环节。之后实名制范围逐步扩大,从1月1日起所有火车票实行实名制,网络购票也全面覆盖。从某种角度上讲,火车票实名制可以打击票贩子,尤其对于在春运“一票难求”情况下解决公平买票问题有积极作用。(容芊)

11、公众有权参与建筑工程听证会

新政:

从2012年1月1日起,《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以后无锡的工程在开工前需要有开工验线,基础工程完成后需要进行基础验线。工程竣工后必须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核实。

解读:

元旦实施的《条例》相对于以前来说就一个字:严。为了避免“规划成空文”的现象,《条例》加大了对擅改规划、建筑实体与规划不符等现象的查处。例如老百姓关心的阳光权、变电所进小区、绿化变停车场或挪作他用等问题,改变规划的工程竣工后规划核实就必然通不过,成为拿不到产权证书的“黑户”:违章建筑。不仅如此,针对有的建筑商心存侥幸,不在乎建筑是否合格的心理,《条例》规定主管部门可以对其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甚至限期拆除、没收等。

此外,《条例》明确规定了所有规划必须公示,公众有权参与建筑工程听证会,让每一个关心、有切身利益关系的市民都可以参与到规划中。

id="id2">固定资产折旧范围会计和税法规定一致吗

你这提问真够简洁的啊。

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为了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切实将重点检查阶段查出的“小金库”问题的惩处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中央政策的严肃性和治理工作的有效性,按照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要求,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研究起草了《中央单位“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意见》,供各检查组在代拟处理处罚决定书时执行,并供各省(区、市)参考。

一、“小金库”的概念和认定

根据《意见》和《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次治理工作“小金库”的定义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与以往“小金库”概念相比,这次治理工作“小金库”的界定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强调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二是“小金库”不仅仅局限在资金,强调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资产; 三是就认定而言不强调设立“小金库”的手段和方法。

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这是认定是否属于“小金库”的唯一标准。所谓“单位账簿”就是指本单位的会计账簿。

《会计法》第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性账簿。《会计法》还对会计核算单位设置会计账簿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第一,必须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不允许不设置会计账簿。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是指由财政部制定、或者财政部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或者由财政部审核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会计规章、准则、制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第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性账簿,各会计核算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不允许相互替代。

第三,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之外私设会计账簿或账外账。

第四,必须保证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真实、完整。会计账簿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该经济业务是合法的并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账薄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各会计核算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生成也必须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小金库”不是法律用语。因此,在研究起草处理处罚决定书时,还是要根据《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述“账外资金”、“账外资产”、“账外账”等法定用语,确保处理处罚决定书具体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一致性、规范性。

同时还要注意的是,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津贴,公款旅游、请客、送礼等,只要是在符合规定的账簿内登记、核算,就不能认定为“小金库”,按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处罚。

二、处理处罚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纪,宽严相济原则。

坚持依法依纪、宽严相济的原则是《意见》和《实施办法》的明确要求,也是此次专项治理处理处罚工作必须坚持的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区分从宽或从严的政策,必须坚持以查实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绳,决不能因人而异、因地而异,也决不能片面强求从宽、从严或从重,既体现政策的严肃性,又体现政策的统一性。

(二)统一审理,分别处理原则。

此次“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检查新情况、新问题较多,为统一政策,统一尺度,在各检查组研究起草处理处罚决定的基础上,由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步会审,再按照检查组的隶属关系及各自的程序、方法、步骤分别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三)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各检查组在起草处理处罚决定书时,既要严格把握政策,以法律、法规、制度为准绳,又要区别违法***的手段、情节、性质、金额等多种因素,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研究并作出恰当的处理处罚意见。

(四)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原则。

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既要重视对财政违法问题的处理处罚,该调账的调账,该收缴的收缴,该没收的没收,该罚款的罚款;更要重视对相关的责任人员,包括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的党纪、政纪和组织责任追究,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还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的其他手段,对单位该通报的通报、对会计人员该吊销会计证的吊销会计证。

三、处理处罚从宽、从严、从重的相关规定

(一)从宽处理相关规定。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

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各部门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有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从严处理相关规定。

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处罚,同时,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设立“小金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设立 “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适用〈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9〕20号),以及即将下发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从重处理相关规定。

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1.无故未能按期改正违***计行为的;

2.屡查屡犯的;

3.抗拒、阻挠依法实施的监督,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情况的;

4.胁迫他人实施违***计行为的;

5.违***计行为对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6.以虚***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实的;

7.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确认标准、计量方法,造成会计信息严重失实的;

8.违***计行为是以截留、挪用、侵占、浪费国家财政资金为目的的;

9.违***计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司法机关免予刑事处罚的。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1.强迫、唆使他人***违法的;

2.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3.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4.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5.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

6.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四、定性和处理处罚的依据

(一)“小金库”问题定性依据。

“小金库”问题定性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

《会计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务、预算、资产、税收、规范津补贴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依据。

“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等的规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等的规定。

此外,还包括预算、财务、税收、资产、现金、商业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处理处罚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

对检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处理处罚的总体要求是:将“小金库”的资金或资产纳入国家规定的账簿内,统一登记和核算;对财政性资金,该缴入国库的缴入国库,该上交财政专户的上交财政专户;对“小金库”资金发给个人部分,该追缴的追缴,该退还的退还;对设立使用“小金库”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该罚款的罚款;“小金库”凡涉及税务问题,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设立“小金库”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会计人员参与设立“小金库”,情节严重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公告其行为及处理处罚决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处理处罚根据“小金库”资金来源和“小金库”支出情节、性质、金额综合考虑,并参考以下意见:

(一)“小金库”来源。

1.私存私放设立“小金库”。

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其他公款设立“小金库”的,责令改正,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1)符合规定的收费、罚款,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予以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坐支的,收缴国库。

(2)违反规定收费、罚款以及摊派,原则上按原渠道退还给当事人,无法退还的,收缴国库。

3.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1)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党政机关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收入,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缴应当上缴的收入。

(2)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收入,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原则上追回有关款项,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4.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1)以未实际发生的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的,追回有关款项,收缴国库。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超范围、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挂账消费或套取资金的,追回有关款项,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5.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小金库”。

单位相关经营收入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原则上追回有关款项,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并按照税收有关规定补缴税款。

6.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以虚***的经济业务事项列支套取资金的,追回有关款项,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7.以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1)购买***等票据骗取财政资金或其他公款设立 “小金库”的,追回有关款项,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

(2)以虚***经济业务事项取得***等骗取财政资金或其他公款设立“小金库”的,追回有关款项。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以***超范围、超标准列支与实际经济业务事项金额不完全相符,套取资金的,追回有关款项。

(4)以***列支与实际经济业务事项金额相符的,责令改正,并按照税收有关规定补缴税款。

8.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1)除《工会法》规定的资金来源外,其他公有资金转入工会账户的可以认定为“小金库”,但***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规定程序的补助除外。

对在规范津补贴之外,利用工会经费直接向职工个人自行发放津贴补贴或***(如休***休养消费券、体育用品等),或以报销职工个人费用的形式变相发放津贴补贴的,原则上予以追回,收缴国库。

(2)上级单位拨款到下级单位,列支上级费用的,限期追回转移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列支上级津贴补贴的,追回有关款项。

9.账外资产(主要指固定资产、股权债权、对外投资)。

(1)账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责令限期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利用职权以应收不收或放松监管为交易手段,让相关单位购买计算机、车辆等大宗物品等行为,责令改正,限期处置,收缴国库。

(2)账外股权和债权(包括对个人借款和贷款)。责令限期改正,追回有关款项,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3)账外有价证券。责令改正,限期处置,追回有关款项,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二)“小金库”支出。

“小金库”支出的处理处罚,应综合考虑:一是 “小金库”支出与“小金库”来源紧密相联,处理处罚时原则上以“小金库”来源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主;二是“小金库”支出的去向、性质、情节,是研究确定处理处罚“从严”或“加重”政策的重要依据;三是“小金库”来源、支出处理处罚适用法律法规依据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为标准进行处理处罚,但不得重复处理处罚。

1.弥补经费。

(1)解决正常经费不足的,原则上不再追回,责令规范经费渠道,将全部经费支出纳入单位账簿。

(2)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支出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

2.购建资产。

(1)购建资产保障公用需要的,按规定需要报批的,重新履行报批手续,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2)超过规定标准,购买房产、汽车、高档家具、高档办公用品,高档装修办公用房等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

(3)购建资产供个人使用的,限期处置账外资产,将处置所得收缴国库。

3.发放奖金、津贴补贴、***等支出。

对利用“小金库”资金发放的津贴补贴,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发放的实物及购物卡等,追回己经发放的款项,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4.接待宴请、公款旅游支出。

接待宴请支出,视情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用于集体公款旅游的,追回有关款项,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用于个人公款旅游的,追回有关款项,收缴国库。

5.礼品礼金支出。

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数额较大的,追回资金;对己购买尚未发放的礼品,责令限期处置,将处置所得收缴国库。

6.私分。

责令改正,追回资金,收缴国库。

六、关于移送问题

凡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的,原则上都要移送有关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组织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凡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的,原则上要按照《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适用〈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9〕20号)和即将下发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移送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特别是涉及公款私存、资金用途不明、私分、***、挪用、行贿受贿、公款旅游、挥霍浪费,以及报销应由个人负担费用的,必须移送。

需要追究组织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组织部门处理。

(二)移送司法机关。

对于设立和使用“小金库”涉嫌犯罪的,可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再移送司法机关,也可直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包括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以下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一是***贿赂犯罪。它包括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贿赂犯罪及其他章中明确规定依照第八章节相关条文定罪处罚的犯罪案件,共12种;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即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案件,共33种。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案件应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移送财政部门。

审计检查组检查发现会计人员参与设立和使用“小金库”,情节严重需要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移送财政部门处理。

(四)移送相关职能部门。

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问题,如预算、税收、金融、土地等,线索清晰但未能调查清楚或需要有关部门处理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五)移送程序。

各检查组在下达“小金库”处理处罚决定的同时,对需要移送的应提出移送意见。移送时要做到事实清楚、材料齐全、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情况特殊的,经办公室报领导小组领导批准,也可在检查过程或处理处罚过程中提前移送。

各检查组将需要移送案件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处理处罚决定(代拟)和移送意见等材料报办公室,办公室研究提出移送意见后,报领导小组领导同志批示后再移送。

各检查组根据领导小组领导同志的意见,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移送。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可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力量直接调查处理。

办公室应及时将检查组移送的案件内容、移送时间、接受部门等情况备案。

检查组应及时向移送单位了解移送案件调查处理的进展和结果,重大情况及时报办公室,办公室及时记录备案。

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是多少?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会计和税法规定一致吗

两者不尽一致

1、会计规定的折旧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2、税务规定的折旧范围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3、差异分析

会计上规定可以的折旧和应该折旧的范围比较广,只有两种情况不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而税务上规定不得计算折旧的范围较广,与会计存在如下差异:

①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税务上不能折旧,会计上要折旧。比如已经停止使用生产经营的机器设备

②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税务上不能折旧,会计上要折旧。比如专门用于集体***和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③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税务上不能折旧,会计上要折旧。比如外购的固定资产没有取得合法的***,税务上就不能计算折旧。

在会计上,包括税务上规定不得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是进入成本或费用,直接影响当期损益,因此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

1、税法规定允许计提折旧的范围为“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

2、职工教育经费已在税前列支,用职工教育经费建造的资产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计提折旧。(避免费用重复在税前列支)

故上述资产允许计提折旧,可以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国家对校办企业及企业支持技术教育的鼓励政策。

会计和税法上对固定资产折旧的不同规定

通常是会计和税法折旧年限不同或者会计计提减值准备,差额视情况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负债,后期转回

新税法固定资产折旧

税法规定汽车的折旧年限是4年,是由2008年开始实施。此前购置的资产仍按原折旧年限计算,不得变更;此后购置的可按新规定执行。

按固定资产折旧范围规定企业不能提折旧的情况是指( )

B

计提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120万元,但税法规定该固定资产折旧额100万元,金额应该写哪一个快

写100万。税法规定该固定资产折旧额100万元,是用来计算所得税应纳税额用的。差额20万应扣减。

固定资产折旧不留残值可以吗.新的税法规定一定要留

尽量还是要留,要不你还得纳税调整多麻烦,而且固定资产你不留残值的话意味着一个很可怕的***设——到期后的固定资产分文不值,也和实际情况不符。

税法怎么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及净残值的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2、关于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3、净残值,企业可自行确定,税法没有硬性规定一个标准。

4、关于折旧方法,一般***用直线法,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5、下列固定资产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

企业的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

l)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新税法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新税法对固定资产符合(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下的固定资产可以***取加速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对税负的影响为,按旧税法则产生时间性差异,按新税法就无此差异,增加了企业税前扣除的金额,对企业有利,从而减轻税负。如果不闲麻烦,可以在新税法颁布后,针对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剩余值改变折旧方法,我建议不要给自己找事做,不如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按新的税法走就可以了。本人拙见。最低折旧年限如下:房屋、建筑物20年,飞机、火车、轮船、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5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3年,林木性生物资产10年,畜类性生物资产3年。希望对您能有帮助!

汽车保险车船税收费标准

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依据气缸容量不同,税率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1%?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5%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规定:

第十条? 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

第十二条?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税法规定车辆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车船税收取标准为:大型客车,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60元至480元更多关于交强险车船税收费标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交强险车船税收费标准

根据规定,车船税收取标准为:(1)大型客车,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60元至480元;(2)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的,每吨4元;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的,每吨5元。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数=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

1. 购进的新车船,从纳税义务发生的月份起,按月计算当年应纳税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报废、丢失的,纳税人可以自被盗月起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税款,凭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作废或直至纳税年度终了的,已被退还的被盗车船被追回的,纳税人应当自公安机关出具有关证件之日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2. 车船税分为乘用车、商用车、其他车辆、摩托车、船舶5类,“客运车辆”是指以载客和随身携带行李为主要设计和技术特点,经批准的载客人数包括驾驶员在内不超过九人的车辆。6座的江陵全顺是一辆客车,车船税***用固定税率,又称固定税。根据《车船税法》的规定,应税车船实行有区间的固定税率。适用税款的具体数额,由省人民***确定。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依照税收项目的范围和表的车辆和船税附加到车辆和船舶税收法律和的规定,应当报备案,乘用车税率按发动机气缸容量分为七个等级,如图所示。乘用车是根据车辆数量征税的。

3. 车船应纳税额计算:概况:应纳税额=车号(就绪质量吨位、净吨位、船体长度)×年度基准税;购买新车船:应纳税额=年度基税÷12×应纳税月,车船税计算依据:有人驾驶(客车、商用车和摩托车):以车数为纳税单位;货物(商用卡车、特种作业车辆和轮式特种机械车辆):以“备mass吨位”为纳税单位;机动船、非机动驳船和拖船:以净吨位为纳税单位;游艇:以“船体长度”为纳税单位。

车船税是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对于机动车,为了方便纳税人纳税,节省纳税人纳税成本和时间,按照保险机构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在销售时代,国家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及时向国库交存税款。也就是说,车船税每年都要同强保险作同样的缴纳,由承保车险的保险公司代缴。

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应缴纳的一种税。车船税***用定额税率,即对征税的车船规定单位固定税额。车船税确定税额总的原则是非机动车船的税负轻于机动车船,人力车的税负轻于畜力车,小吨位船舶的税负轻于大船舶。由于车辆与船舶的行驶情况不同,车船税的税额也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六条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第七条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第八条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法律主观: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法律客观:

《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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